葫芦、番茄、打瓜遭药害,相邻棉田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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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沟乡白杨河村齐某种植了籽用葫芦61亩、加工番茄211亩、打瓜18亩,因发现种植农作物出现叶片干枯、萎焉、卷曲、有斑点等症状,怀疑遭受药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我公司对农作物造成损失的原因进行鉴定。
2022年5月18日,我公司指派鉴定人员前往现场勘验调查,距离齐某种植地块相邻40米为抗草甘膦棉花地,据了解,该棉花地用无人机喷施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总有效成分含量:30%;有效成分及含量:草甘膦30%(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剂型:水剂],对齐某种植地块进行田间调查时发现:籽用葫芦受害严重植株已经死亡,心叶退绿变黄,大部叶片干枯、萎焉、卷曲、有斑点。加工番茄受害严重植株已死亡、心叶退绿变黄,大部叶片干枯、萎焉、卷曲。打瓜受害植株已经干枯死亡。受害症状见下图:
经现场调查,农作物受害症状表现出距离棉花地越远受害症状越轻,符合棉花地无人机施药漂移造成药害的表现。且草甘膦主要抑制植物分生组织的代谢和蛋白质生物合成过程,植物生长受抑制,最终死亡。受害后生长点部分首先失绿、黄化,随着黄化而逐渐生长停滞、全株枯萎死亡。从施药到完全死亡所需时间较长,一般情况下死亡需要7-10天,结合参考《除草剂作用机理与药害识别图鉴》,我公司最终得出鉴定意见:齐某种植的农作物受药害的原因是棉花地使用无人机喷施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造成的。
2023年6月2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3)新23民终648号民事判决书采纳了我公司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