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霞)近日,南疆育苗户谢某与新疆伊甸园农业公司(化名)签订的《大棚辣椒育苗订购合同》,合同中约定要求辣椒苗株高在15-20㎝,6-8片真叶,根系发达,无病虫害,盘根紧密不松散,缺苗率不高于5%。后因新疆伊甸园农业公司迟迟未将辣椒苗出棚运走,谢某眼看面临惨重的损失,特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对所育辣椒苗是否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鉴定及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前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具备丰富的农业质量鉴定经验。接到委托后,该公司迅速组建由高级农艺师组成的鉴定团队,于5月15日前往该地的4处现场分别进行勘验与调查。专家对现场的22个育苗棚随机抽取10个棚进行抽样调查,涵盖不同生长阶段的苗株;采用高精度游标卡尺测量茎粗与株高,确保误差不超过±0.5毫米/厘米,结合土壤养分检测评估生长环境。
高级农艺师赵玉江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大棚辣椒育苗订购合同》,合同中约定要求株高在15-20㎝,6-8片真叶,根系发达,无病虫害,盘根紧密不松散,缺苗率不高于5%。每盘128穴,按标准缺苗不高于6.4穴。首先,委托人谢某根据《大棚辣椒育苗订购合同》,所育辣椒苗株高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约占总调查盘数的1.98%(株高>20厘米);株高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约占总调查盘数的98.02%。其次全部辣椒苗苗盘平均缺苗4.69穴/盘,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现场调查时辣椒苗真叶数均在6-8片,根系发达,无病虫害,盘根紧密不松散,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价值高达1840000元。
此次鉴定事件在当地农业圈引发热议。新疆作为中国辣椒主产区,近年面临品种同质化、质量参差不齐的挑战,此次事件折射出行业转型的积极信号。在新疆辣椒产业迈向品牌化、国际化的进程中,这样的案例将成为标杆,激励更多从业者以科技为刃,以标准为尺,共同书写新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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