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被盗的价值.价值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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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12]第0408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陈XX
委托鉴定事项:对陈XX被盗伐的26株杨树、9株榆树、1株杏树的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日期:2012年4月9日
鉴定日期:2012年4月11日
鉴定地点:原南山矿区东风机器厂旧址
二、检案摘要
陈XX为查明种植在原南山矿区东风机器厂旧址的树木被盗的价值,特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其被盗伐的26株杨树、9株榆树、1株杏株的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2年4月11日指派鉴定人员翟兰萍、赵桂荣、二人组成鉴定组,与申请人一起对盗伐树木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现场位于原南山矿区东风机器厂旧址,GPS卫星定位坐标为北纬42°49.753',东经87°47.810'。
2、现场被伐的树木还未拉走。经测:被伐的26棵杨树伐根直径在16 -68厘米之间;被伐的9株榆树伐根直径在11-37厘米之间;被伐的1株杏树伐根直径16厘米,胸径14厘米。
四、价值计算
1、根据伐根一元材积表计算:26株被伐杨树的材积为17.9754立方米,9株榆树的材积为1.5891立方米。
杏树的价格参照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文件,胸径5-15厘米,60-180元/棵(被伐树木胸径在14厘米,故价值取上限)。
2、据调查:乌鲁木齐周边区域目前林木市场价格平均为900元左右/立方米。
26株杨树的价值:17.9754立方米×900元/立方米=16177.86元;
9株榆树的价值: 1.5891立方米×900元/立方米=1430.19元;
1株杏树的价值:1棵×180元/棵=180元。
价值合计:17788.05元。
五、鉴定意见
陈XX被盗伐的26株杨树、9株榆树、1株杏株的价值为17788.05元。
国家司法鉴定人:翟兰萍 执业证号650111085041
赵桂荣 执业证号650109085028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