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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死亡的原因以及与喷洒药物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直接损失与死亡果树四年丰产期的即得 …

浏览次数:149 分类:鉴定服务

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09]第0608号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新疆浩翔律师事务所

委托鉴定事项:黄XX与彭X、秦XX、易XX、吕XX财产赔偿纠纷中,对黄XX种植在新和县红旗闸绿色果品基地的果树:1、果树死亡的原因以及与喷洒药物是否存在因果关系;2、果树由于药害造成的直接损失与死亡果树四年丰产期的即得利益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日期:2009年6月6日

鉴定日期:2009年6月6日

鉴定地点:新和县红旗闸绿色果品基地

二、检案摘要

新疆浩翔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黄XX与彭X、秦XX、易XX、吕XX财产赔偿纠纷中,对黄XX种植在新和县红旗闸绿色果品基地的果树:1、果树死亡的原因以及与喷洒药物是否存在因果关系;2、果树由于药害造成的直接损失与今后四年的即得利益无法确定,特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此予以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09年6月6日指派鉴定人员张长江、李鲲二人组成鉴定组,到新和县红旗闸绿色果品基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涉案地位于新和县红旗闸绿色果品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82°40′04″,北纬41°39′56″。

2、据黄XX称:该地果树为2006年春季种植。2008年10月20日前后,秦XX、易XX、吕XX三人用二甲四氯等农药喷洒在自己种植在新和县红旗闸绿色果品基地两块共33亩地的果树上,造成果树死亡或生长受到影响,为自己的生产造成巨大损失。

3、据调查,该地种植的果树品种为香梨树,行距6米,株距4米;香梨树行间套种桃树,株距2米;香梨树地径在6-11厘米,株高1.5-2.4米;桃树地径在8-13厘米,株高1.2-2米,部分桃树已经结果。

经清点:该地共有梨树825株,桃树1650株。受药害死亡的果树共有256株死亡,其中梨树87株,桃树169株(表现为上部枝干干枯,未见有今年新生枝叶);另有70%的果树不同程度的受到药害(严重的表现为发枝、长叶稀少,生长量少,所生叶片发生畸形、萎缩、扭曲呈丛状;中等的表现为发枝、长叶较多,生长量一般,大部分叶片发生畸形、萎缩、扭曲呈丛状;影响较轻的表现为发枝、长叶正常,个别叶片发生畸形、萎缩、扭曲呈丛状)。

四、分析说明

二甲四氯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内吸传导激素型除草剂,可以破坏双子叶植物的输导组织,使生长发育受到干扰,茎叶扭曲,茎基部膨大变粗或者开裂,药效持续时间较长。主要用于防除水稻、小麦等禾本科作物中的双子叶阔叶杂草。该药具有挥发性对双子叶农作物(棉花、大豆等)及果树(苹果、梨树、桃树等)都有危害作用,因此禁止该药在双子叶作物及果树上及周边使用。

从该地香梨树及桃树表现的症状看:所生叶片发生畸形、萎缩、扭曲呈丛状及植株死亡为典型的受药害症状,因此该园果树死亡及生长受到影响的原因就是喷洒药物(二甲四氯)所造成的。受药害的损失为:梨树87株,桃树169株;其余约有70%的果树不同程度的受到药害。受药害造成产量损失的果树主要是桃树,造成大量的落花落果,可影响当年产量的60%。

关于梨树和桃树正常管理情况下前四年的投入:梨树,第一年杜梨5元/株(包括:苗木、栽植、管理等费用);第二年香梨8元/株(包括:嫁接、管理等费用);第三年15元/株(整形、管理等费用);第四年25元/株(修剪、管理等费用),前四年共计投入53元/株;丰产期投入为50元/年。桃树,第一年8元/株(包括:苗木、栽植、管理等费用);第二年10元/株(包括:嫁接、管理等费用);第三年15元/株(整形、管理等费用);第四年25元/株(修剪、管理等费用),前四年共计投入58元/株;丰产期投入为45元/年。

香梨定植后在正常管理的情况下,一般5-6年开始结果,7-9年为初果期,10年到达丰产期。初果期梨树一般在8-20公斤/株,丰产期梨树在40-100公斤,投入及管理水平较高的每株可达到100公斤以上;香梨市场统货价格为3元/公斤。桃树定植后在正常管理的情况下,一般3年开始结果,4-7年为初果期,8年到达丰产期。初果期桃树一般在5-20公斤/株,丰产期桃树在40-80公斤。该园为2006年时定植,果树定植年限为4年,梨树基本上不会有产量,桃树为初果期可株产8公斤桃子,平均收购价为2.8元/公斤。

死亡果树四年丰产期的即得利益(即得利益为:产值除去投入成本)为:死亡87株梨树丰产期正常管理下的即得利益为(60公斤/株×3元/公斤-50元/株)×87株×4年=45240;死亡169株桃树丰产期正常管理下的即得利益为(40公斤/株×2.8元/公斤-45元/株)×169株×4年=45292。

果树由于药害造成的直接损失为:87株×53元/株+169株×58元/株+(1650株-169株)×70%×8公斤/株×60%×2.8元/公斤=28346元。

五、鉴定意见

黄XX与彭X、秦XX、易XX、吕XX财产赔偿纠纷中,对黄XX种植在新和县红旗闸绿色果品基地的果树:1、果树死亡的原因为喷洒药物(农药二甲四氯)所致;2、果树由于药害造成的直接损失为28346元;死亡果树四年丰产期的即得利益为90532元。

国家司法鉴定人:  张长江  执业证号6501050259

                  李  鲲  执业证号6501050062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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