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 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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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赵霞)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公司对韩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案的破坏程度进行鉴定。
该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3月17日指派两名鉴定人员组成鉴定组前往涉案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据鉴定专家现场查看及勘测时发现,涉案宗地面积为4200余平方米(合6余亩)。该地被圈占并铺设砂石料(其中近160平方米建设了彩钢板棚和水泥地坪)。其中耕地3700余平方米均为水浇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平方米左右为沟渠,住宅用地近480平方米均为农村宅基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即涉案被占用农用地的面积为3700余平方米。根据《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判断标准,被占用耕地的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
专家点评:根据《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分析如下–
(一)在耕地或林地上建窑、建坟、建房、修路、压占、硬化或建设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可判断土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
(二)在耕地或林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和开挖地基等的,致使土地原有耕作层或表土全部被破坏,可判断土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
(三)耕地的基础灌溉设施被破坏,导致耕地原有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可判断耕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
(四)破坏林地原有植被的,导致林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可判断耕地被破坏;
(五)在耕地或林地上堆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工业污秽等固体废弃物,排放有害废水、污水及粉(烟)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管制值的,可判断土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污染物含量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需要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判断土地种植条件是否遭受严重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