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是“唐僧肉”,理赔只为 “天灾”负责,不为“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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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容易受到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而减产或绝产,而参加农业保险可以为农民挽回部分损失。记者近日从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获悉,近期保险理赔类案件较多,同时也存在大量财产纠纷。
案例一、2018年7月,成都雨季到来,某保险公司承保施工的某生态区修复综合项目,雨后发现部分苗木倒伏,随后部分树木枯萎死亡。随即向某保险公司报于灾害赔偿。
2019年12月12日,该保险公司为查明原因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灾害赔偿中苗木死亡原因与暴雨灾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进行鉴定。14日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指派林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水利工程师组成鉴定专家组,在其保险理赔部的主持下,通过GPS定位坐标现场勘验调查49处;同时,随机多点挖出树木伐桩进行观察,结果发现:被移植树木树冠大,土球小,主根短,毛根少,不能正常吸水,且蒸发量大从而导致死亡。除此之外,个别低洼处树木定植坑下陷形成蓄水树盘,造成定植坑蓄水过多,又没有排水设施,也导致树木死亡。
专家组意见:“该公司承包施工的某生态区修复综合项目”苗木死亡与暴雨灾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局部虽有低洼处积水,造成树木死亡,是由于无排水设施所致。
案例二、2018年,吉林延边某财保公司为1000余公顷油牡丹承保。在保险期内,连降暴雨,油牡丹大量死亡,被认为自然灾害所致要求赔偿。
2019年6月,吉林省延边市某财产保险公司为查清油牡丹死亡原因,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1000余公顷油牡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接受委托后,于2019年6月13日指派鉴定鉴定专家组成鉴定组,在申请方、种植方的共同参与下,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及调查。
经鉴定专家现场勘查调查后认为:油牡丹死亡原因:一是当地正常年份雨水较多,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土壤保水能力强,致使土壤含水量高,所以,该地不适宜大面积发展油用牡丹;二是种植方式不对,应起垄栽植在垄上,不应该栽植在沟里,易积水造成死亡;三是2018年冬季积雪少,油牡丹因受冻害而死亡。所以油牡丹的死亡不完全是自然灾害,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通过以上两个农业保险理赔案件,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保的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生产中的疏忽大意,没有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栽培管理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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