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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供的核桃苗规格、成活率是否达到95%、核桃苗木的死亡原因及数量进行司法鉴定

浏览次数:120 分类:鉴定服务

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12]第0518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对蓝XX诉马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的原告提供的核桃苗规格、成活率是否达到95%、核桃苗木的死亡原因及数量是否达到3500棵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12年5月14日

鉴定日期:2012年5月15日

鉴定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乡阔洪旗苗圃附近

在场人员:原告:蓝XX;被告:马XX;法院工作人员:关振丽、白雪;鉴定人员:翟兰萍、赵桂荣。

二、检案摘要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蓝XX诉马XX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因案情审理之需,特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原告提供的核桃苗规格、成活率是否达到95%、核桃苗木的死亡原因及数量是否达到3500棵进行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2年5月15日指派鉴定人员翟兰萍、赵桂荣二人组成鉴定组,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对涉案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鉴定地块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乡阔洪旗苗圃附近,GPS卫星定位坐标为北纬43°41.872',东经81°25.752'。

2、据马XX提供情况:涉案的核桃苗于2010年4月份移栽定植,共定植220亩,3200多棵。核桃苗是由蓝XX提供。当年栽核桃苗时分两块地,均为果(农)间作模式,第一块地(80亩)行间种植的是打瓜,第二块地(140亩)行间种植的是冬麦。栽核桃树时其栽植行就有种植了5-6年的杨树。

3、据蓝XX提供情况:涉案的核桃苗是2000年开始用种子培育的。于2005-2006年开始嫁接(品种为南疆的薄皮核桃等多个品种)。2010年4月双方签订5000棵购销合同,实际共供给马XX3500棵核桃苗。

4、现场勘验:第一块地核桃树东西向栽植,平均行株距为8m×4m左右,共栽植25行,种植行长180 m左右,平均每行栽植45棵。即第一块地共栽植1125棵;第二块地核桃树南北向栽植,平均行株距为8m×4.1m左右,共栽植19行,种植行长457 m左右,平均每行栽植111棵。即第二块地共栽植2109棵。另外:林带边上栽有50棵核桃树,高度在1.3m左右。即涉案核桃苗共有3284棵。对涉案核桃苗随机抽取三个样点,每个样点连续调查10株核桃苗,测其苗木规格、发实生苗的芽株,及死亡情况。经测:核桃苗高度≥2m的占53.3%,发实生苗的比例占83.3%(主干已干枯死亡),死亡株占16.7%。核桃苗地径在3-5cm左右,树龄已超过5年。

四、分析说明

核桃属喜温树种,最适宜生长的温度范围为年均温度9-16℃,极端最低温度在-25℃。休眠期幼树在-20℃左右条件下出现冻害。北疆地区冬季持续低温,且最低温度在-20℃以下。加之涉案核桃苗接穗品种是南疆的薄皮核桃品种,故冬季的低温超过了树体的承受极限。冻害是造成核桃苗主干死亡的主要原因。

2010年/2011年度南疆阿克苏地区都有桃树、红枣树、梨树、核桃树冻死冻伤现象。尤其是幼龄核桃树抗冻性较差,大核桃树的主枝、侧枝也有冻死、冻伤现象。

从调查情况看:涉案核桃苗共有3284棵。核桃苗高度≥2m的占53.3%,根部萌发实生苗的比例占83.3%(主干已干枯死亡),即根系生长正常。从挖出的核桃苗根部观察,涉案苗木存在二次嫁接现象,即嫁接一次其嫁接部分以上死亡后又在萌发的根蘖苗上进行二次嫁接,也有未进行嫁接的现象。未嫁接的比例占33.3%。核桃苗地径在3-6cm,树龄已超过5年。

五、鉴定意见

蓝XX诉马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的原告提供的核桃苗高度≥2m的占53.3%,为5年生苗木、未嫁接比例为33.3%,目前成活率为83.3%、冻害是造成核桃苗主干死亡的主要原因。涉案核桃苗共有3284棵。

国家司法鉴定人:翟兰萍 执业证号650111085041

赵桂荣 执业证号650109085028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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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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