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屡屡被非法占用,保护“红线”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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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农业问题相对较多的国家。耕地作为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 ,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接到多起非法占用耕地面积的委托,虽占用面积都不大,却对耕地造成严重毁坏。
该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0年5月4日指派鉴定专家,对此次多起非法占地委托事项进行了技术鉴定:
一号地位于天津市某农场,建设占地面积共计为12.27亩,其中耕地9.91亩为基本农田。田某在该地内建设搅拌站,经整改后,地上建筑物虽已拆除,但地内仍然散落着沙石、碎块。种植条件遭到中度毁坏
二号地位于天津市某村,占地面积共计为12.72亩,其中有12.67亩为耕地(水浇地),另外0.05亩为设施农用地。马某在该地内建设房屋,堆放各种管件、管材、板材,停放大型机械,堆放建筑垃圾。地上现状完全不符合耕地的耕作方式、严重毁坏了耕地的种植条件、改变了耕地的性质,使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
三号地位于天津市某村,建设占地面积共计为10.46亩,地内建有住房、办公楼、厂房,院内的地面已被水泥硬化等,地上现状完全不符合任何耕地的耕作方式、严重毁坏了耕地的种植条件、改变了耕地的性质,使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
四号地位于天津市某农场侧,建设占地面积共计为15.65亩,其中耕地12.82亩、另外2.83亩为果园,地内建设养牛场(场地内为铺砖地坪)、房屋、饲草加工车间(车间内水泥地坪硬化地面)、青贮饲料池(池内水泥地坪硬化地面),已被天津某教育中心改变为建设用地、地上现状完全不符合任何耕地及果园的耕作方式、严重毁坏了耕地及果园的种植条件、改变了耕地及果园的性质,使耕地及果园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
专家提示: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
责任编辑: 陈佳春